作为企业管理者,您在日常管理中是否经常碰到这些问题:日常使用的原辅材料不知道包含了哪些职业病危害因素?生产车间的工作岗位符不符合职业卫生标准?某某员工接触了哪些危害因素?他需要体检哪些项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要年度更新了,却不知道怎么填报?但其实,这些信息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都能找得到,本文将带您读懂定期检测报告包含的重点信息。
(本文仅以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出具的定期检测报告为解读模板)
收到检测报告后,用人单位首先应检查企业基本信息是否正确,如发现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等信息有误的,可在规定时间内联系技术服务机构,重新订正后签发。
明明没有使用苯,为什么员工出现了苯中毒?明明采购的是环保锡线,为什么空气中还是检出铅?其实,职业病危害因素也可能来源于原辅料表的“未标明成分”,用人单位可查阅报告单“主要原辅材料情况表”内容,了解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物料(包括原辅料、助剂、半成品等)的主要成分。对于可能含有挥发性有机溶剂的原辅材料,其有机组分定性结果可在“原料挥发性有机组分定性结果表”中进一步查阅,以上信息也是技术服务机构编制检测采样方案的重要依据。
目前定期检测报告一般把职业病危害因素按其种类区分为三大类:化学因素类包括粉尘和化学有害因素;物理因素类如噪声、高温等;放射因素类包括X射线、γ射线等。岗位各因素检测水平均低于相应的职业接触限值时(化学因素包括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C-STEL、最高容许浓度MAC、峰接触浓度PE),判定该岗位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岗位任一因素检测水平超过相应职业接触限值的,判定该岗位不符合职业卫生标准。
如果确实存在超标岗位的,用人单位应根据报告建议适时调整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并严格落实个人劳保用品佩戴和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职业健康体检前,用人单位应向职检机构如实提交体检人员花名册、岗位、工龄、接触危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其中岗位劳动者的接害情况可通过定期检测报告中的“各检测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表”查阅得知。职检机构根据定期检测报告的识别和检测结果,依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监护规定,制订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方案。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是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包含初次申报、变更申报和年度更新三种类型。其中年度更新的申报间隔需大于11个月且小于13个月,用人单位登录上海市职业健康管理信息平台(https://oh.wsjkw.sh.gov.cn/zyjkpc/#/)如实填报用人单位的劳动者接触危害情况和年度定期检测结果,以上数据均可查阅定期检测报告“用人单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接触人数表”和“用人单位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数和超标点数表”得知,免去管理者重新统计、计算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