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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应当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图形、警示线、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存在或者产生高毒物品的作业岗位,应当按照《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 203)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告知卡应当载明高毒物品的名称、理化特性、健康危害、防护措施及应急处理等告知内容与警示标识。 下面是《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 203)规定需要在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的高毒物品告知卡54张。 目前,除了这54张,监督员不宜要求用人单位设置其它告知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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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监君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很多用人单位组织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后却忽视了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重要性,或者不清楚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具体要求,也有部分用人单位收到报告后不会解读和处置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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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一: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具有强制性,未检查,不上岗 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用人单位安排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其主要目的是发现劳动者是否有职业禁忌证,因此,用人单位必须在劳动者从事有害作业前完成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如发现劳动者在特定的职业或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存在职业禁忌,用人单位不得安排该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进行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包括: 1、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人员; 2、转岗到新作业岗位的人员; 3、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人员(如高处作业、电工作业、职业机动车驾驶作业等)。 提示二:科学安排在岗期间职业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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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央视网消息:2025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全国第23个《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近年来,我国持续推动职业健康保护行动,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新版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由原有的10大类132种职业病增加到12大类135种职业病,将于2025年8月1日起施行。